作者:王伟刚 来源:找法网 更新日期:2019-01-04 11:22 浏览量:713
李某,男,瑶族,云南省红河州人。2011年3月、2013年2月、2014年6月因三次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。2018年5月14日,李某乘坐小轿车被公安民警查获,从左侧裤包内、轿车副驾驶脚垫等处查获毒品海洛因13.28克。李某叙述是在一棋牌室向一陌生男子以3000元购买的。
经王伟刚律师认真组织辩护,本案可能涉及的贩卖毒品罪、运输毒品罪没有成立。经做工作,加上律师多次有效沟通,李某当庭自愿认罪(非常关键),并做通家属工作交了少量罚金,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。
心得体会:没有小案子,只有是否认真去做的案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