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找法网>普洱律师>思茅区律师>王伟刚律师 > 亲办案例

单人运输21公斤毒品的处理

作者:王伟刚 来源:找法网 更新日期:2013-01-25 15:07 浏览量:748

徐某,男,1985年生,汉族,初中文化,务工。住湖南省邵阳县下花桥镇。2012年7月28日,徐某驾驶福建牌照的黑色轿车携带毒品从勐腊前往昆明,当日行至宁洱县磨黑镇老国道213线距离查缉点约50米处时掉头迅速驶离。11时20分许,徐某驾车在磨黑收费站被接到通报前来拦截的民警抓获。随后,民警在附近的玉米地查获两手提包甲基苯丙胺,净重21740克。 体会:本案由于其他三人在逃,那本案只留下了徐某一人。我从多人参与犯罪,多人不到案,单独有朱某对整个案件的刑事处罚承担责任显失公平多方面处理,人民法院于2012年12月18日判处徐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。

在线咨询王伟刚律师

律师综合信息

  • 用户推荐热度: 5.0

  • 累计帮助用户量:778

  • 好评:408

咨询电话:15912995026